2019-05-27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四川锦成化学催化剂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年产5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年产5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
眉山市水务局: 028- 38166058
四川锦成化学催化剂有限公司: 唐先生 13990398766
2019年5月27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加下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加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