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聚氰胺增产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聚氰胺增产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增产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由来及建设项目概况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333吨/天(10万吨/年)和50吨/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两套。其中50吨/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建于2006年、333吨/天(10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建于2009年。

   当前三聚氰胺市场需求旺盛,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建于2006年的50吨/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进行增产节能技术升级改造:整体淘汰规模小、工艺及设备较落后的50吨/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采用第四代“节能节资气相淬冷法”技术建设单条240吨/天(7.2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三聚氰胺实际新增产能190吨/天(5.7万吨/年)、年总产量为573吨/天(17.2万吨/年)。

   1.项目名称、地点、性质

   项目名称:三聚氰胺增产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技改

   2.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1)生产规模

   生产规模:整体淘汰规模小、工艺及设备较落后的50吨/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采用第四代“节能节资气相淬冷法”技术建设单条240吨/天(7.2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三聚氰胺实际新增产能190吨/天(5.7万吨/年)、年总产量为573吨/天(17.2万吨/年)。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1。

表1 1

   (2)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淘汰现有50吨/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采用第四代“节能节资气相淬冷法”技术建设单条240吨/天(7.2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及辅助设施。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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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生产工艺

   原料尿素先熔融,由熔融尿素泵送入流化床反应器。载气压缩机提供流化载气。反应后的混合气从反应器顶部排出。反应所需热量由熔盐炉提供。反应器上部设多级旋风,分离反应生成气中夹带的催化剂。

   从反应器出来的反应生成气在热气冷却器与道生换热而降温,经热气过滤器除去脱氨产物和催化剂等杂质。

   经热气过滤器过滤后的混合气从结晶器顶部进入,在结晶器内与来自冷气风机的冷气(~140℃)混合,温度下降至210℃左右,三聚氰胺在此条件下结晶析出,随气流进入三聚氰胺捕集器,进行气固分离,分离出的三聚氰胺从底部排料螺旋压出,经气流输送到包装系统。

   分离出三聚氰胺后的气体一部分送至尿素洗涤塔进行洗涤冷却,一部分送至载气压缩机。洗涤冷却后的气体经气液分离后一部分作为尾气送至硝铵装置或氨碳分离装置,剩余的送冷气风机。

   二、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为年产7.2万吨三聚氰胺装置建设,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属允许类。

   项目选址在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内,符合园区规划。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投资及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汇总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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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目实施后环境影响概述

   地表水: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由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环境。项目废水对当地地表水水体影响不明显。

   地下水:项目在采用分区防渗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大气:预测模式显示技改后项目大气污染物贡献值叠加本底后的预测值仍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无组织排放通过划定大气防护距离减小影响。项目废气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噪声:产噪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及相应的隔声、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影响不明显。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固废均有明确去向,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拟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其使用风险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夹江经开区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 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六、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2)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 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